
現在隨時上網買張機票出國,看似再平常不過。但時間回到1990年,那個所謂的「動員戡亂時期」,在那時間點之前,人民沒有隨時可出國的自由,有個單位叫做「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」,每次出國之前,都得向政府提出申請,出去一次就得申請一次,是不是很煩?
在通過一連串紙本審查『自證清白』後,境管局會發給一張有內政部長署名的綠色紙卡,有了這張紙卡,才有出國、回國的權利。所以我們現在可以頻繁入出境的自由,並不是憑空從天上掉下來的。
一直到1990年7月1日,惱人的入出境管制終於廢除,只要手上持有效的護照,就可以自由進出國境。但問題來了:年滿16歲接近役齡的男生,仍然被層層法令限制,政府就怕大家逃兵去了!
我堂哥就讀高雄文藻語專,有年夏天要跟著學校遊學團出國,卡在尚未服役的因素,一定要找公司負責人當保證人,於是我爸幫他簽署了一堆文件後,蓋上公司大小章,公文程序來來回回幾趟,才了卻了他的遊學心願。
那是一個極度不自由的年代
我比我堂哥小七歲,等到我滿16歲、進入【接近役齡】的階段後,管制漸漸放寬了:先是1998年以前只要參加「救國團海外營隊」,救國團就會當我的保證人(好一個黨國強大組織啊!)到縣政府兵役處備案取得三聯單即可出國;1999年以後,更放寬為只要去外交部領務局填上申請書,護照內頁貼上條碼後就可以出國。
到了2000年,政策更方便到只要去鄉鎮市公所兵役課,在護照末頁蓋個章就可以出國。每次我跑去兵役課的時候,主辦小姐就知道我又要出國了,因為公所役男出國申請書,每一欄看過去都是我的名字,大概沒有第二個「接近役齡男子」申請了。
在我大學延畢的那一年(刻意當掉軍訓課讓學分不足)我去了北京、澳門、舊金山、東京、汶萊、杜拜、紐約。一路玩下來的結果就是不知不覺背上三十幾萬的卡債,哇靠!
後來服役的一年八個月期間,很幸運在第四個月就掛「下士階」,靠著一萬初頭的微薄薪水、付著三十幾萬的最低應繳金額。
在極度不自由的年代,為了一窺外面的世界,既叛逆又大膽地繞著地球跑。現在回頭望少年,很佩服那時候的勇氣。人的心境隨年齡而快速變化,現在的我大概幹不出那樣離經叛道的荒唐了!(現在的我要先有盤纏才敢出國)
『不停地、永遠地在移動;如果停下來、如果終止了,是多麼無聊』這是我大學時期的座右銘,所以那五年(包括延畢的一年)不是在學校,就是在移動的路上。【全文待續】